东营市爱国卫生条例/第四章 人居环境治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建立农贸市场管理协调机制,推进农贸市场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场功能分区设置,逐步取消市场活禽交易,维护市场以及周边环境卫生。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