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爱国卫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预防控制疾病,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建设健康东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