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损害海绵城市设施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公益宣传,引导和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管理。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