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管理,涵养城市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