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湿地保护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五条有效湿地的保护、修复和管理情况,应当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湿地管护责任单位应当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湿地保护应急预案,加强湿地保护和相关活动管理,实施湿地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及时制止、报告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配合做好湿地保护执法工作。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7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