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充分整合利用公路及其沿边沿线的各类资源,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鼓励引导有关市场主体有序参与,提升公路运输增值服务,推进公路与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促进路衍经济健康发展。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