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路条例/第五章 公路利用和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充分整合利用公路及其沿边沿线的各类资源,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鼓励引导有关市场主体有序参与,提升公路运输增值服务,推进公路与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促进路衍经济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