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促进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