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资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