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