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明确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产业布局、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市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推进本行政区域内先进制造业发展。

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