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规定第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定期发布产业基础领域技术攻关项目,对取得重大攻关突破并实现产业化的企业或者团队按照规定给予奖励、补助。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拓展优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和激励政策,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项技术、首个专利等突破性技术成果的示范应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2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