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社会信用建设促进条例/第三章 信用信息应用第十八条有效公共信用信息分类包括基础信息、良好信息、失信信息和其他信息。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