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体系建设,完善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实现全程网办;依托国家、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广可信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等应用,推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数字化应用。

市人民政府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政府办公“一网协同”体系建设,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协同办公平台,推动党政内部非涉密事项全程网办,实现全市党政机关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管理高效协同。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