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章 灾害预防第二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村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指导农村新建学校、民居、大型畜禽养殖场所安装雷电防护装置,提高农村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