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三章 城市容貌第二十五条有效在城市内行驶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货物、垃圾,应当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泄漏、遗撒。造成泄漏、遗撒的,责令清除,按污染面积每平方米处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