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电梯安全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有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