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违反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失信惩戒若干规定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自作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海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