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第五章 引导与激励第五十条有效本市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建筑绿色发展产业链提供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服务,加强绿色金融产品供给。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