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第五章 引导与激励第四十九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加强资金统筹,可以在建筑绿色发展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