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第四章 科技与产业支撑第四十二条有效本市逐步提升绿色电力供应和消纳能力,推广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余热供热,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智能化,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