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本市逐步提升绿色电力供应和消纳能力,推广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余热供热,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智能化,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