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第三章 运行、维护与改造第二十二条有效本市推进建筑运行、维护绿色化、精细化、智能化,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污染和碳排放。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建筑绿色运行、维护管理,加强信息应用,促进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