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根据道路运输许可确定的线路、班次、车辆、站点,组织车辆进站、售票、发车,并及时公布进站客车的运输线路、车辆等级、停靠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承运人等信息,疏导旅客,维持秩序。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