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潭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净月潭风景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总体规划报批前,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应当报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经批准的净月潭风景区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