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净月潭风景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总体规划报批前,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应当报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经批准的净月潭风景区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