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数据条例/第六章 安全保障第八十一条有效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数据处理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八十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