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条

有效

市场主体应当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实施下列侵害其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其他市场主体的数据;

(二)利用非法收集的其他市场主体数据提供替代性产品或者服务;

(三)通过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在数据要素市场的支配地位、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