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数据条例/第四章 发展应用第五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大数据在工业领域的发展应用,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支持汽车、装备制造、食品、医药、光电、石油石化等重点产业领域结合数字技术进行升级改造,面向重点行业培育一批工业大数据解决方案供应商。引导产业集群利用工业互联网进行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连接,通过信息、技术、产能、订单共享,实现跨地域、跨行业资源的精准配置与高效对接。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