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数据条例/第三章 数据资源第四十条有效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为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提供公共服务需要的企业数据,不能通过共享等方式无偿获取的,可以申请通过采购获取。省、市级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本级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对企业数据的采购工作。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