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第五章 保障监督第四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监督检查机制,依法对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