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章 法治保障第五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与人民法院建立企业破产处置联动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财产处置、职工安置、风险防范、信息共享、信用修复等重大事项。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