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二十一条有效数据资源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建立全市统一的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实行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数据信息共享和应用。能够通过部门间政务数据共享收集的,不得要求服务对象提供。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