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环境第二十七条已修改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网上直办、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