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