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湿地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

地方法规 · 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