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第六章 信用服务行业规范与发展第六十三条有效鼓励成立信用服务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行业规范、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开展宣传培训和行业信息发布等活动,提升信用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公信力。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