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第三章 信用信息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公布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指引,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网站、移动终端、服务窗口等途径提供便捷的免费查询服务。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