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 /第三章 调解第二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和管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库。鼓励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根据需要从调解员库选择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地方总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织等单位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共同指导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4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