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用人单位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出现劳动人事争议矛盾和风险的,工会应当支持和协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