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 /第二章 预防第十八条有效用人单位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出现劳动人事争议矛盾和风险的,工会应当支持和协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4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