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第二节 特别规定第三十条有效网络游戏经营者应当根据游戏内容对消费者进行适龄提示。网络游戏经营者应当搭建或者接入防沉迷系统,控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长,对未成年人进行防沉迷保护。网络游戏经营者应当通过账号关联、查询游戏记录、提醒或者设置游戏时长、时段等多种方式,协助未成年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游戏行为进行管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