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以及其他人身权益。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