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第五章 服务与保障第四十七条有效经营国际客船、国际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的,应当按照规定报交通运输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