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第三章 船舶登记/第二节 登记事项第三十九条有效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国际船舶登记簿中的船舶基本信息资料。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国际船舶登记簿中的船舶抵押、融资租赁等权属登记信息资料。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国际船舶登记簿中与调查事项有关的登记信息资料。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