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各级机关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节能、节水、节约耗材的产品以及再生产品,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推动绿色节能改造。

鼓励各级机关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