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园林绿化应当四季常绿、四季变换、四季有花,突出特色。园林绿化植物选择,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优先使用乡土植物、遮荫乔木、抗风树种,注重凤凰木、三角梅等市树市花的种植,适当选用珍贵树种,合理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以及开花植物,保持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和合理性。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4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