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1996年1月10日厦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4日、2010年7月29日、2016年2月26日有关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修正的《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