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园林绿化部门、园林绿化部门所属的园林绿化专业管理单位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园林绿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相应职责的,依法依规实施问责。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4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