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园林绿化应当充分挖掘厦门人文元素和历史文脉,因地制宜设置雕塑、园林小品等设施,提高园林绿化的文化品位和内涵,体现厦门历史文化传承。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