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三十五条有效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将符合规定的园林绿化工程档案报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4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