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园林绿化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将园林绿化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4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