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市园林绿化部门所属的园林绿化专业管理单位提供的树木花草品种、规格、等级等要求以及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每月采集相应的树木花草市场价格信息,根据需要增加价格信息采集密度,合理编制财政性投融资园林绿化项目树木花草价格,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