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十五条有效新建、扩建道路时,应当种植行道树。行道树应当确定主导树种,乔灌草、花果树结合,体现立体化、特色化,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兼顾通行、遮荫和抗风要求。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4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